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 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十六条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大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决定报送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