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民健身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体,以基层为重点,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