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交易平台和目录

第十四条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交易平台和目录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鼓励未列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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