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