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第二章 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第二章 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计划进行绿化建设,应当先进行绿化设计。绿化建设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并遵守绿化技术规程,实行科学绿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