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第二章 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第二章 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市和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绿化规划制定分期实施计划,具体落实农村绿化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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