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办理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