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办理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