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