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安全利民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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