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八条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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