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七条 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中终止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