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销售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合法出版的宗教书刊、宗教音像制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