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保障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维护广播电视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