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