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慈善活动,保障慈善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