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