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