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