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六章 教育引导和促进

第四十一条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六章 教育引导和促进 第四十一条 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科技创新,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置以及再生资源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与应用。
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与再利用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推动线上线下回收、利用融合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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