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二章 建设和生产 第十条 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二章 建设和生产 第十条 新安装的电梯,建设单位应当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气调节器,保障电梯正常运行。鼓励既有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机房内采取环境温度控制措施,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