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的促进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科技创新,是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