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