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第一条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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