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第三条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扶持和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