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九条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校园围墙上建造或者倚建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