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八条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八条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或者市政道路等不得穿越或者跨越中小学校、幼儿园。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间隔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间隔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