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六条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保证学校的存量资产不减少。
闲置的土地、房产和其他富余资产应当优先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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