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注重生态与景观相协调,彰显本地历史文化特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