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