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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