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八条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八条 城市绿地内进行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设方案时,应当征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下空间顶部覆土厚度应当满足乔木正常生长需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