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

第十九条

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 第十九条 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应当与最终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实现由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计量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
计量水表(含水表)以前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更新,由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