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节 现场办理

第四十条

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节 现场办理 第四十条 不动产登记实行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办理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土地测绘等材料或者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
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以申请水、电、气、暖过户等关联业务同步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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