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由管理实验动物工作的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改进、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