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三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对具有发展潜力、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实施专利技术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
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实施专利技术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
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