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五章 专利服务 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 第五章 专利服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和规范专利技术交易市场,支持专利技术交易机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的设立和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