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第一条 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蓄水防洪能力,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调供水调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