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设中医药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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