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外包合同,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业务流程、招聘流程、薪酬福利等外包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