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