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 第十七条 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 第十七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等方式,吸引优秀项目和科技成果到本省落地转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政府财政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