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 第十条 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开发 第十条 人才培养与开发应当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坚持德才兼备,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培养人才创新意识和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