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条

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
本条例所称的企业权益,包括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依法获得政府机关许可或者服务的权利、拒绝与抵制违法加重企业负担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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