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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