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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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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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