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依法保护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并对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实施保护的行政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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