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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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第二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依法保护和...
第三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公路综合管理水平。公路路政管理所需经费应...
第四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
第五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
第六条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对保护公路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