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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