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