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条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制定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遵守章程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