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四章 选区划分

第十八条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四章 选区划分 第十八条 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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